可以,但有规定
1)重点管理区(北京市城区都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
(2)办犬户口前必须与所住地居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也就是必须居委会同意才能养。
(3)办户口地点:所在地派出所养犬管理办公室。
(4)一般应准备的东西:
①居委会签字盖章的保证书;
②狗主人户口本、身份证;
③犬健康免疫证〈有些派出所要求出示、
④狗的一寸照片(有些派出所要求);
⑤必须带犬一起前往办理,办证犬必须与警官见面,绝大部分要求当场摄像;
⑥钱:重点管理区内每犬第一年为一千元,以后每年五百元。对于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或已绝育犬第一年管理费减半收取(当然要求有施行手术的医院出具的北京市统一的绝育证明)。
办完犬户口后,派出所会发给主人一张制作精美的养犬证,上有狗狗照片、主人住址电话等。以后每年要年检一次,年检时必须出示养犬证及犬健康免疫证。每年年检时间一般为 5〜7月份(派出所一般都会在小区内贴告示的)。办完犬证的狗可以凭缴费发票及犬证到指定宠物医院免费注射狂犬疫苗,并发给犬健康免疫证。
无论是否有养犬证的主人都应有公共意识,应注意:
①不能带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等公共场所(除非被允许);
②不能带犬上公共汽车(只能自己开车或打车了,而且还要征得司机的同意);
③高峰期不能带犬乘坐电梯(只要邻里关系好,狗儿乖,偶尔几次也是没人说的);
④遛狗时要带狗链(要不然吓着别人或狗被车撞了,责任可全在自己);
⑤遛狗时狗在外排泄粪便,主人必须立即清除(这也是公德);
⑥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休息(这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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