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徒手无法和大中型野兽对抗,因为人类已经“反自然”进化了。人类靠解放的双手、发达的大脑、高度的社会性、高超的智慧、先锋的科技应对自然。
1、野兽有厚重的皮毛(其他野兽也有),抗击打能力超强;而且能抵御一定猛兽爪牙的攻击。人类皮薄馅大,皮光肉滑,如果没有使用工具、社会性和现代科技的保护,任何野生动物都会把吃人当成首盘,因为太省力。即使体重只有人体体重三分之一的一些猫科或犬科猛兽都能用爪牙豁开人类的肚子,进行开膛。
2、而且动物界的杀戮多数使用锐器:利爪和尖牙。这两点徒手人类完全没有,大猩猩仍然具有。格斗高手能打过凶猛犬种比如警犬德牧,比特之类,都很困难(或者完全不可能)。简单咬住腿肚子,很多格斗家都吓傻了,因为不知道也没练过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先不说大猩猩,单说攻击力较低的猛犬,一个格斗家决没有一个盗狗贼和屠狗者厉害,我乡野调查过一些屠狗者。一个人拿跟棍子就能轻松搞定哪怕是藏獒的大型犬,他们传授的经验是打鼻子,而且经常屠狗打狗者和狗会有气势和眼神的交流,谁厉害眼神一搭就分个大概。亲眼见过,两人打狗(80斤左右的犬),一个人用皮带套住狗脖子,另一个人用暖气管试图打狗头,狗急了,挣脱了持皮带者,向持棍者前扑,一暖气管打在狗背上,当即狗被打扒,后腿抽搐,又补了两暖气管,狗头被整个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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