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厦门很热,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忘了把放在阳台通风的荷兰猪收进来,中午回去的时候它中暑昏迷了,眼睛睁的大大的,还有呼吸,但身体是软绵绵的。
非常后悔,下定决心以后不再养宠物了,连小金鱼都不会再养。
我这种粗心的人,不负责任的人,没有资格养宠物的。能把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的养大,就竭尽全力了。
非常非常后悔,因为自己造成了别的生灵的痛苦甚至死亡,我觉得我罪大恶极。我不打算为自己辩解,也不想原谅自己。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它的痛苦是我灵魂中的一根刺,我将终身为此后悔难过,并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它的同类,善待其他小动物。
用这个答案,或许没有回答题主的问题,也没能安慰到题主。只是感同身受,希望类似的惨剧,不要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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