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条文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因此,猫头鹰可以在家庭当宠物养殖,但不可以买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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