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狗肉的爱好者眼中,不是什么狗都能吃的,也不是什么狗都有人吃。他们认为一些打着爱狗人士为名的极端人士习惯于把城市里丢宠物狗跟吃狗肉挂钩,是对吃狗肉人士的一种污蔑。
能被吃的狗,多为农村的土狗,土狗不是一个品种名。若是论品种的话,土狗大致包括沛县肉犬、猪肉犬、沙皮犬、大丹犬、
中华田园犬等。其中由于历史的原因,沛县肉犬是较为知名的肉类犬种。至今,在沛县仍然有较大规模的狗肉产业。
我国农村从古至今都有养狗看家的传统,但大多数养狗都是为了看家,很少单独以食用为目的来养狗的。纯肉狗养殖也是近几十年里发展起来的。除了少部分地区有着吃狗肉的传统,我国大多数地区是没有以肉狗为食的传统的。
谁在支持吃狗肉?
一是狗肉爱好者,也就是喜欢吃狗肉的人。二是狗肉养殖产业相关养殖者,包括养殖户、狗类兽药制造商、狗肉中间商、狗肉餐饮饭店、狗肉食品加工厂等。三是,不吃狗肉,但是看不惯某些爱狗人士的吃瓜群众也在反对禁止吃狗肉。
前两者,狗肉爱好者和狗肉养殖产业的从业人员,人数相对第三类人来说是比较少的。
在全面禁止野味后,可能真正会去吃狗肉的人越来越少。
前两类人是为了个人利益来反对吃狗肉,而吃瓜群众多数是看不惯那些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从而由路人转变成黑粉的。他们反对的不是保护狗,而是反对某些情绪化后的爱狗人士所表现出的嚣张跋扈。
我国的狗肉产业发展至今,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如果仅仅以某些爱狗人士的个人情绪来禁止食用狗肉,是说不过去的。不能因为你不高兴,就断了别人的财路,没有一个科学的、合法的、合理的理由来禁止食用狗肉,是对狗肉养殖产业从业人员的一种不公平。
所以,禁止食用狗肉要从科学出发,从理性出发,给出大家都能接受的理由来禁止食用狗肉,而不是为了维护某些特定人群的感情来禁食狗肉。
以历史文化来支持吃狗肉不合理
有人一谈吃狗肉,就会说到“自古以来,就有吃狗肉的传统”,还能举例出《史记》中,樊哙吃狗肉的事儿,以此来证明秦汉时期中国就在吃狗肉了。
在某些狗肉爱好者的观点中,历史上有的,就是传统,就不能禁止!这也是不对,不合理的。历史上的传统文化也分为精华和糟粕,古人吃狗肉可能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比如其它肉类不足。哪怕是历史上普遍存在的行为,也不能作为现代人必须继承的传统。清朝时候的裹小脚还普遍存在呢?今天不也废止了么?
所以,吃狗肉不能以传统文化来绑架,古代有没有吃狗肉的传统,都不能作为今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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