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有关法律法规,在养犬方面存在以下规定:1. 犬只登记:市民养犬需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犬只登记证》。2. 犬只品种:禁止饲养危险犬种,如斗牛犬、罗威纳犬、獒犬等。只允许饲养非危险品种的犬只。3. 绑定狗链:市民养狗应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将狗牵引绳与犬只牵引指引施设或管理设施相结合,通过绑定狗链等方式,确保犬只不会逃脱或伤害他人。4. 犬只扰民:禁止犬只在公共场所或他人私人住宅等地方,发出过度吠叫、恶意冲撞、咬伤他人等扰民行为。5. 犬只管理:犬只应当定期接种疫苗,进行体外寄生虫检测等预防工作。犬只应当进行标识,悬挂犬只登记牌。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养犬规定,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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