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国十大名鸟排名? 我国刑法大全?

142 2023-11-04 17:47 admin

一、中国十大名鸟排名?

1.朱鹮全长79厘米左右,体重约1.8千克。由于性格温顺,民间把它称为“吉祥之鸟”。朱鹮是我国一级保护濒危鸟类,经过近10年来的保护和人工繁育,现在数量为500余只。

2.黑颈鹤 是世界上唯一一种高原鹤类,也是世界15种鹤中被最晚记录到的1种鹤,是俄国探险家普热尔瓦尔斯 基于1876年在中国青海湖发现的。黑颈鹤夏季在西藏繁殖,冬季迁至云贵越冬。

3.丹顶鹤 传说中的仙鹤就是丹顶鹤,它是生活在沼泽或浅水地带的一种大型涉禽,常被人冠以“湿地之神”的美称。丹顶鹤主要分布在东北扎龙自然保护区,迁徙至江苏盐城以及江西鄱阳湖过冬。

4.金雕 是珍贵猛禽,在高寒草原生态系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体长76~103厘米,翼展230多厘米,体重2~6.5千克。迄今为止没有人工繁殖过一只金雕,因为这种鸟最向往自由与爱情,它们不屑于人工凑合。

5.中华秋沙鸭 是第三纪冰川期后残存下来的物种,距今已有1000多万年,是我国特产稀有鸟类,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目前仅存不足1000只。由于以天然树洞为巢,有人将它称作“会上树的鸭子”。

6.黑鹳 为大型涉禽,全长约100厘米。1986年,上海动物园和齐齐哈尔龙沙公园人工孵化黑鹳和育雏成功,目前估计总数为20~30只。7.白鹳 体长约120厘米,翅长60厘米以上。白鹳以声求爱,雄鸟在追求雌鸟时,用上下喙当做响板,发出响亮的“嗒嗒”声,声音能够传到250米以外。

8.黄腹角雉 全长50(雌)~65(雄)厘米。因腹部羽毛呈皮黄色,故名“黄腹角雉”。黄腹角雉身子粗笨,不善飞翔,胆子很小,被人称作“呆鸡”。

9.褐马鸡 是一种产于中国山西庞泉沟、河北小五台山及北京门头沟的珍禽,耳部有两个雪白的耳羽,好似长角。褐马鸡尾羽上翘后披散垂下,如同马尾,故名马鸡。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皮书“濒危”级,也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

10.大鸨 大鸨是陆栖鸟类,又名地鸨。大鸨雄鸟和雌鸟的体形相差悬殊,是现生鸟类中体重差别最大的种类。雄鸟体长为75~105厘米,体重为10~15千克。而雌鸟体长不足50厘米,体重不到4千克。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

二、我国刑法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罪名大全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10个)

1. 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 分裂国家罪(第103条)

3. 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4. 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

5.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6. 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7. 叛逃罪(第109条)

8. 间谍罪(第110条)

9.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10.资敌罪(第112条)

二、 危害公共安全罪(34个)

(一)、危险方法型犯罪(2个)

11.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

12.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

(二)、破坏型犯罪(5个)

1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

1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

1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

1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

17.破坏生产经营罪(第276条)

(三)、恐怖型犯罪(7个)

18.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19.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20.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二)

21.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三)

22.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120条之四)

23.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120条之五)

24.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之六)

(四)、交通型犯罪(7个)

25.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26.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27.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条)

28.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29.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

30.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31.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

(五)、枪支类犯罪(6个)

3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

33.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3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

35.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

36.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37.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六)、事故类罪名(7个)

38.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39.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40.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

4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4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

43.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

4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三、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9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个)

4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46.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

47.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2条)

4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4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5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5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5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5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二)、走私罪(3个)

54.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

55.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56.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3个)

57.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5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59.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60.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条)

61.妨害清算罪(第162条)

62.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条之一)

6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

6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6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6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6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

6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6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2个)

70.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71.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

72.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73.变造货币罪(第173条)

7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

75.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76.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一)

7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78.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79.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一)

80.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

81.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82.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83.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

84.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182条)

85.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

86.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187条)

87.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88.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

89.逃汇罪(第190条)

90.洗钱罪(第191条)

91.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227条)

(五)、金融诈骗罪(7个)

92.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93.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94.票据诈骗罪(第194条)

95.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

96.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97.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

98.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10个)

99.逃税罪(第201条)

100. 抗税罪(第202条)

101. 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102. 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

10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104. 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

105.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10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107.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

108.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7个)

109.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10.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11.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12. 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13. 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14.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15. 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3个)

116. 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117. 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118. 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九)、普通罪名(5个)

119. 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120. 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12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122.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

123. 逃避商检罪(第230条)

四、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6个)

(一)、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4个)

124.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125. 故意伤害罪(第234条、第289条)

126.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

127. 遗弃罪(第261条)

(二)、侵犯性权利的犯罪(2个)

128. 强奸罪(第236条)

129. 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

(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5个)

130. 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131. 绑架罪(第239条)

132. 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13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

134. 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四)、侵犯名誉、司法的犯罪(5个)

135. 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136. 非法搜查罪(第245条)

137. 侮辱罪(第246条)

138. 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139. 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五)、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3个)

140.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141. 重婚罪(第258条)

142. 破坏军婚罪(第259条)

(六)、普通罪名(17个)

143. 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144. 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145. 强迫劳动罪(第244条)

146.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244条之一)

147.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49条)

148.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

149.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

150. 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

151.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

15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153. 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154.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

155. 破坏选举罪(第256条)

156. 虐待罪(第260条)

157.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第260条之一)

158.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262条之一)

159.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

五、 侵犯财产罪(14个)

160. 抢劫罪(第263条)

161. 盗窃罪(第211条、第264条、第265条)

162. 诈骗罪(第266条)

163. 抢夺罪(第267条)

164. 聚众哄抢罪(第268条)

165. 转化的抢劫罪(第269条)

166. 侵占罪(第270条)

167. 职务侵占罪(第271条)

168. 挪用资金罪(第185条、第272条)

169. 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

170. 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171. 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5条)

172. 挪用公款罪(第185条之一、第384条)

17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六、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1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11个)

174. 妨害公务罪(第242条、第277条)

175. 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17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

177.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之一)

178. 聚众斗殴罪(第292条)

179. 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180.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

181. 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条)

182.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6条)

183.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

184.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

(二)、妨害司法罪(22个)

185.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278条)

186.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281条)

187.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3条)

188.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4条)

189. 赌博罪(第303条)

190.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304条)

191. 伪证罪(第305条)

192.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

193. 妨害作证罪(第307条)

194.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之一)

195. 打击报复证人罪(第308条)

196.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

197. 扰乱法庭秩序罪(第309条)

198. 窝藏、包庇罪(第310条)

199.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第311条)

20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

20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

202.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4条)

203. 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5条)

204. 脱逃罪(第316条)

205. 组织越狱罪(第317条)

206. 包庇罪(第362条)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6个)

207.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8条)

208. 骗取出境证件罪(第319条)

209.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第320条)

210.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

211. 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

212. 破坏界碑、界桩罪(第323条)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5个)

213. 故意损毁文物罪(第324条)

214.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5条)

215. 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216.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27条)

217.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328条)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8个)

218.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0条)

219.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第331条)

220.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2条)

221. 非法组织卖血罪(第333条)

222.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第334条)

223. 医疗事故罪(第335条)

224. 非法行医罪(第336条)

225.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第337条)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8个)

226. 污染环境罪(第338条)

227.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339条)

22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229.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

230.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

231. 非法采矿罪(第343条)

232.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4条)

233. 盗伐林木罪(第345条)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毒品罪(9个)

234.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35.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236.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237.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23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23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240.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241. 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242.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个)

243. 组织卖淫罪(第358条)

244.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

245. 传播性病罪(第360条)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个)

246.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

247. 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4条)

248. 组织淫秽表演罪(第365条)

(十)、普通罪名(16个)

249.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

250. 组织考试作弊罪(第284条之一)

25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252.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

253.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286条之一)

254.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第287条之一)

255.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87条之二)

256.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25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0条)

258.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

259.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第291条之一)

260. 侮辱国旗、国徽罪(第299条)

261.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

262. 聚众淫乱罪(第301条)

263.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第302条)

264.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第329条)

七、 危害国防利益罪(14个)

265.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68条)

266.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

267.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

268.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371条)

269.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2条)

270.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

271.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

272.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

273.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376条)

274.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7条)

275.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8条)

276.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9条)

277.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0条)

278.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第381条)

八、 贪污贿赂罪(14个)

279.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第184条)

280.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281. 职务侵占罪(第183条)

282. 贪污罪(第382条、第394条)

283. 受贿罪(第385条、第388条)

284. 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28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之一)

286. 行贿罪(第389条)

287.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390条之一)

288. 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

289. 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290. 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29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

292. 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

九、 渎职罪(25个)

293.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294.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295. 徇私枉法罪(第399条)

296.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之一)

297.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

298.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

299.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300.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

301.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

302.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

30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

304.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第407条)

305. 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

306. 食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

307.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09条)

308.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

309. 放纵走私罪(第411条)

310. 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

311.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

312.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313.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

314.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

315.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316.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

317.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28个)

318. 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

319. 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

320. 投降罪(第423条)

321. 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322.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323.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324.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

325. 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8条)

326.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

327. 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328.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431条)

329.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330. 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3条)

331. 战时自伤罪(第434条)

332. 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333. 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6条)

334.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

335.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

336.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

337. 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0条)

338. 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1条)

339.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

340. 虐待部属罪(第443条)

341. 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4条)

342.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5条)

343.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344. 私放俘虏罪(第447条)

345. 虐待俘虏罪(第448条)

三、中国四大名鸟叫声大全?

1.百灵

  百灵是一种广泛分布与中国内蒙古和河北省、青海省的鸣禽,也是头上有着漂亮的具羽冠、擅长学习许多鸟类和小动物们的声音,有着委婉动听的声色,叫声嘹亮的草原名贵鸟类,还有着鸟中歌手的美称。

2.画眉

  画眉是一种在国内广泛分布与华中、华南海南等地区的十大鸣鸟之一,被广州市确定为市鸟,以昆虫为主要进食来源,也吃草籽和草果,在繁殖时节可以从早到晚唱个不停,有着婉转动听、悠扬动听富有变化的鸣叫声。

3.靛颏

  靛颏是一种以昆虫为主食兼食野果和杂草种子的高雅类观赏鸟,在古时通常饲养在皇家宫廷中,是有着较长饲养历史的中国四大名鸟之一,其中雄性鸟类具有较为美丽的羽色,并具有婉转充满韵味十分悦耳的鸣声,是鸟中著名的歌手。

4.夜莺

  夜莺是广泛分布与中国长江以南地区的享誉海内外的知名观赏鸟种类,虽然有着并不绚丽的灰褐色的体色,但却是世间少有的在夜间鸣唱的鸟类,有着较广的音域和较为出众的鸣音。

四、十大神兽图片大全大图?

山海经作为我国著名的食谱,里面不乏有许多强力的神兽。这十大神兽分别是:

第十名 狰

狰在山海经中是一种长相像豹子的瑞兽。

第九名 三青鸟

三青鸟又叫青鸟,出现在山海经的《西山经》《海内北经》《大荒西经》中。

第八名 鲲鹏

鲲鹏是山海经中巨大无比的异兽。

第七名 帝江

帝江又叫“帝鸿”,它不仅是山海经中的神兽,更是中国上古神话中的神明。

第六名 夔牛

夔又叫夔牛,夔状如牛,鸣如天吼。

第五名 毕方

毕方是我国上古神兽之一,生活在章莪山。

第四名 白泽

说起这白泽,经常能在各种书籍或是影视剧中看到他的身影。

第三名 凤凰

凤凰又称“凤皇”,是上古神话中的百鸟之王,是吉祥如意的象征。

第二名 应龙

应龙也是我国上古时期的神兽之一,他就是黄帝身边的神龙。

第一名 烛龙

烛龙,又称烛九阴,是我国古代神话的至强者。

五、十大名车标志图片大全?

第10,劳斯莱斯,劳斯莱斯的车标是立着的一个小金人,而还有就是“双R”重叠在一起的,有人说这个“双R”是劳斯莱斯创始人的名字。像劳斯莱斯这样的车子只有特别有钱的人才能买得起,光是看见一个车标就知道是劳斯莱斯来了,远远的就可以开始避让了,毕竟劳斯莱斯太贵,剐蹭了可是赔不起啊。

第9,法拉利,法拉利主要是跑车,车标一匹奔跑的骏马,这和法拉利动力运动的设计有对应得天衣无缝。

第8,兰博基尼。兰博基尼主要生产的也是跑车,跑车咆哮声很远就可以听得到,像极了牛的叫声。说也奇怪,兰博基尼的车标也是一头斗牛,气势如虹。

第7,世爵,大家对于这个汽车品牌可能知道得比较少,最早的时候,这是生产飞机的,后来才改行过来制造汽车,所以它的车标和飞机也有一点关系,是一叶浆穿过了车轮。

第6,宾利,说起宾利很多人都知道了,因为宾利的在价格上更加的亲民,而且有很多的设计都是人们非常喜欢的。它的车标是一个带翅膀的“B”,像极了爱情。

第5,帕加尼,帕加尼的车标比较复杂,外形是一个椭圆,中间又有一些字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右上角还有一个蓝色的宝石镶嵌其中。可能大家不知道这个汽车品牌,但是它的价格都在千万以上。

第4,布加迪,布加迪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豪车,一台布加迪威龙就要上千万。它的车标就是把字母“E”反着和字母“B”拼在一起的。

第3,迈巴赫,迈巴赫和劳斯莱斯一样。车标都是使用的创始人的名字,而迈巴赫采用的“双M”的设计。

第2,柯尼塞格,它的车标在一些人眼里像是一个幽灵,所以它也被叫做幽灵跑车,虽然柯尼塞格的价格都很贵,而且一般都需要加钱才能买到,但是柯尼塞格还只是一个仅有几十个工作人员的“小作坊”。

第1,西尔贝,这个汽车品牌也是很少有人知道,但是它的车子都是五千万起步的。车标外形和金杯的车标差不多,内部设计有很多的四边形栅格。

六、谁能告诉我中国十大名鸟?

1.朱鹮全长79厘米左右,体重约1.8千克。由于性格温顺,民间把它称为“吉祥之鸟”。朱鹮是我国一级保护濒危鸟类,经过近10年来的保护和人工繁育,现在数量为500余只。

2.黑颈鹤 是世界上唯一一种高原鹤类,也是世界15种鹤中被最晚记录到的1种鹤,是俄国探险家普热尔瓦尔斯 基于1876年在中国青海湖发现的。黑颈鹤夏季在西藏繁殖,冬季迁至云贵越冬。

3.丹顶鹤 传说中的仙鹤就是丹顶鹤,它是生活在沼泽或浅水地带的一种大型涉禽,常被人冠以“湿地之神”的美称。丹顶鹤主要分布在东北扎龙自然保护区,迁徙至江苏盐城以及江西鄱阳湖过冬。

4.金雕 是珍贵猛禽,在高寒草原生态系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体长76~103厘米,翼展230多厘米,体重2~6.5千克。迄今为止没有人工繁殖过一只金雕,因为这种鸟最向往自由与爱情,它们不屑于人工凑合。

5.中华秋沙鸭 是第三纪冰川期后残存下来的物种,距今已有1000多万年,是我国特产稀有鸟类,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目前仅存不足1000只。由于以天然树洞为巢,有人将它称作“会上树的鸭子”。

6.黑鹳 为大型涉禽,全长约100厘米。1986年,上海动物园和齐齐哈尔龙沙公园人工孵化黑鹳和育雏成功,目前估计总数为20~30只。7.白鹳 体长约120厘米,翅长60厘米以上。白鹳以声求爱,雄鸟在追求雌鸟时,用上下喙当做响板,发出响亮的“嗒嗒”声,声音能够传到250米以外。

8.黄腹角雉 全长50(雌)~65(雄)厘米。因腹部羽毛呈皮黄色,故名“黄腹角雉”。黄腹角雉身子粗笨,不善飞翔,胆子很小,被人称作“呆鸡”。

9.褐马鸡 是一种产于中国山西庞泉沟、河北小五台山及北京门头沟的珍禽,耳部有两个雪白的耳羽,好似长角。褐马鸡尾羽上翘后披散垂下,如同马尾,故名马鸡。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皮书“濒危”级,也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

10.大鸨 大鸨是陆栖鸟类,又名地鸨。大鸨雄鸟和雌鸟的体形相差悬殊,是现生鸟类中体重差别最大的种类。雄鸟体长为75~105厘米,体重为10~15千克。而雌鸟体长不足50厘米,体重不到4千克。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

七、荷花图片大全?

‍‍

荷叶和荷花简笔画如下:

可以填充颜色,例如荷叶使用绿色,荷花使用红色。

具体步骤如下图:

八、蟑螂图片大全?

蜚蠊   fěi lián   虫名,别名负盘,蜚蠊俗称蟑螂,属昆虫纲蜚蠊目(blattaria),世界已知约3700种,大多分布在热带和亚热带区,少数分布于温带地区。我国已记载18科60属240种,全国各地均有分布。  形态:蜚蠊成虫椭圆形,背腹扁平,体长者可达100mm,小者仅2mm,一般为10~30mm,体呈黄褐色或深褐色,因种而异,体表具油亮光泽。  头部:小且向下弯曲,活动自如,y字形头盖缝明显,大部分为前胸覆盖。复眼大,围绕触角基部;有单眼2个。触角细长呈鞭状,可达100余节。口器为咀嚼式。  胸部:前胸发达,背板椭圆形或略呈圆形,有的种类表面具有斑纹;中、后胸较小,不能明显区分。前翅革质,左翅在上,右翅在下,相互覆盖;后翅膜质。少数种类无翅。翅的有无和大小形状是蜚蠊分类依据之一。足粗大多毛,基节扁平而阔大,几乎覆盖腹板全部,适于疾走。  腹部:扁阔,分为10节。第6、7节背面有臭腺开口;第10节背板上着生1对分节的尾须。尾须的节数、长短及形状亦为分类的依据。雄虫的最末腹板着生1对腹刺,雌虫无腹刺,据此可分别雌雄。雌虫的最末腹板为分叶状构造,具有夹持卵鞘的作用。  生活史:蜚蠊为渐变态昆虫,生活史有卵、若虫和成虫3个发育阶段。  卵及卵荚:雌虫产卵前先排泄一种物质形成卵鞘(卵荚)。其鞘坚硬、暗褐色,多为长1cm,形似钱袋状。卵成对排列储列其内。雌虫排出卵荚后常夹于腹部末端,少数种类直至孵化,大多数种类而后分泌粘性物质使卵鞘粘附于物体上。每个卵鞘含卵16~48粒。卵鞘形态及其内含卵数为蜚蠊分类的重要依据。卵鞘内的卵通常1~2个月后孵化。  若虫:蜚蠊有一个预若虫期,即在刚孵出时,触角、口器及足均结集在腹面不动,需经一次蜕皮,才成为普通活动态的若虫。若虫较小,色淡无翅,生殖器官尚未成熟,生活习性与成虫相似。若虫经5~7个龄期发育才羽化为成虫。每个龄期约为1个月。  成虫羽化后即可交配,约交配后10天开始产卵。一只雌虫一生可产卵鞘数个或数十个不等。整个生活史所需时间因虫种、温度、营养等不同而异,一般需数月或一年以上。雌虫寿命约半年,雄虫寿命较短。  生态:1.食性 蜚蠊为杂食性昆虫,人和动物的各种食物、排泄物和分泌物以及垃圾均可为食,尤嗜食糖类和肉食类,并需经常饮水。蜚蠊的耐饥力较强,德国小蠊在有水无食时可存活10~14天,在无水有食时存活9~11天,在无水无食的条件下仍可存活1周。在过度饥饿下,有时可见蜚蠊残食其同类及卵鞘。  2.栖息与活动 大多数种类蜚蠊栖居野外,仅少数种类栖息室内。后者与人类的关系密切。这些种类尤其喜栖息于室内温暖、且与食物、水分靠近的场所,如厨房的碗橱、食堂的食品柜、灶墙等处的隙缝中和下水道沟槽内。蜚蠊昼伏夜行,白天隐匿在黑暗而隐蔽处;夜间四出活动,夜晚9时至夜间2时为其活动高峰。蜚蠊主要用足行走,每分钟可达21m。有翅种类的飞翔力甚差,飞行距离一般仅限于室内。蜚蠊活动的适宜温度为20~30℃。低于15℃时,绝大多数不动或微动;高于37℃时呈兴奋状,超过50℃时死亡。蜚蠊的臭腺能分泌一种气味特殊的棕黄色油状物质,是其驱避敌害的一种天然防御功能。该分泌物留于所经过之处,通常称之“蟑螂臭”。  3.季节消长与越冬 蜚蠊的季节消长受温度的影响较大,同一虫种在不同地区可表现不同的季节分布。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蜚蠊通常始见于4月,7~9月达高峰,10月以后逐渐减少,直至消失。当温度低于12℃时,便以成虫、若虫或卵在黑暗、无风的隐蔽场所越冬。  我国室内蜚蠊主要种类:  1.德国小蠊(blattella germanica) 体长1.2~1.4cm,呈淡褐色。前胸背板上有两条黑色纵纹。卵鞘小而扁薄,内含卵20~40粒。是我国的广布优势种,多见于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内。  2.美洲大蠊(periplaneta americana) 体长约3.5~4.0cm,呈暗褐色。触角甚长。前胸背板边缘有淡黄色带纹,中间有褐色蝶形斑。卵鞘内含卵16粒。亦为我国广布优势种。多见于厨房、贮物间和卫生间等处。  此外,还有澳洲大蠊(p.australasiae)、黑胸大蠊(p.fuliginosa)和东方蜚蠊(blatta orientalis)。  与疾病的关系  蜚蠊能通过体表或体内(以肠道为主)携带多种病原体而机械性地传播疾病。近年来,国内报告从蜚蠊体内分离到疾病杆菌5株,沙门氏副伤寒甲、乙菌5株,绿脓杆菌43株,变形杆菌8株,青霉、黄曲霉等多种霉菌,腺病毒60株,肠道病毒血清型15株,脊髓灰质炎病毒8株和肝炎表面抗原,还检出蠕虫(蛔虫、钩虫、鞭虫、蛲虫、绦虫等)卵和阿米巴、贾第虫包囊。  蜚蠊还可作为长膜壳绦虫、美丽筒线虫、东方筒线虫、念株棘头虫和缩小膜壳绦虫的中间宿主。此外,国外报告蜚蠊可成为过敏原,引起变态反应。  防治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妥善保藏食品,及时清除垃圾是防制蜚蠊的根本措施。同时根据蜚蠊的季节活动规律,集中力量,反复突击,以彻底消灭之。  1.卵鞘 人工清除柜、箱、橱等缝隙内的卵鞘,予以焚烧或烫杀。  2.成虫 除用诱捕器或诱捕盒捕杀外,主要采用化学药物杀灭。近年来,以二氯苯醚菊酯、溴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制成“蟑螂笔”在蜚蠊出入处涂划,或制成药片、药纸、药板等放置于其活动场所,或制成涂料喷于室内墙面,效果均较好,适合于家庭使用。  除家庭外,对旅馆、饭店和车、船等交通工具也需采取措施。据认为,在这些场所,采用喷洒(如用二氯苯醚菊酯)加毒饵(如用敌百虫)的防治系统可收到较显著的效果。但需注意安全和及时清除死亡虫体。此外,据报告蜚蠊对拟除虫菊酯类易产生抗性,值得重视。  蜚蠊亦可入药,常见种类是冀地鳖(polyphagaplancyi),背隆腹平,胸部有绒毛;雄有翅,雌无翅。中华地鳖(

p.sinensis

)。释名为:石姜、负盘、滑虫、茶婆虫、香娘子。气味:咸、寒、有毒。主治:瘀血,症坚,寒热,下气,利血脉。  附方 蜚蠊今通称蟑螂,苏州民间用以治小儿因缺乳而引起的形瘦神疲、腹胀泄泻等症。

九、我国姓氏大全?

胡、张、王、李、刘、文、顾、郑、罗、资

十、泥鳅狸图片大全?

泥鳅狸,科名貂科 ,外形比果子狸细小,体长约30 -40厘米,尾巴短而尖,四肢下段灰色,头上有些不连贯的白斑。

身体略胖,颈部粗短,和身体不易区分。体毛短而粗,呈黄灰褐色,头颈部毛色较黑,由额头至鼻端有一条明显的白色纵带。双眼上下延伸至耳下的部分亦各有一块白斑。后颈、肩及四肢末端则为黑色。头躯干长48-50公分。尾长略小于体长,约37-41公分,末端为黑色。四肢粗短有力,各具五趾,脚爪锐利。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