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宠物连连看3.1版怎么玩才能玩得快?有什么技巧?
看左上角的生命点数,如果玩儿的时候遇到没有可以连的了,生命点数会减少一个,然后重新排列,直至生命点数为零,游戏就会重新开始。
二、泰迪宠物店被大狗咬死,主人向宠物店索赔4万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予支持,你怎么看?
于法而言,其实是没什么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狗不属于人身权益,也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因此不能据此赔偿。
这个只用知道“狗不是人”,一般可以理解。
其实如果把精神损害赔偿,做出一个标准安在宠物上:
养了8年的狗死了赔4万,养了1年的狗死了赔1万。养了8年但是主人不关心的赔1万养了2年但是主人关心的赔4万养了1天但是主人痴情的赔5万…………
如此可能导致一个结果:
你不小心在开车途中,压伤/压死一只突然从路边花坛冲出来的狗。(开过车的都知道“路边狗探头”有时候根本避无可避,人来不及反应就撞到。)结果这只狗是一只宠物狗。主人虽然只养了一天,但是对方表示自己用情很深。遂起诉你赔偿5万的精神损失费。你说才养一天的狗,不可能对人精神伤害这么大。结果对方家里冲出一个老太婆,哭着表示自己也对这只狗用情可深,5万块钱一分不能少,现在已经精神崩溃伤心欲绝想要自杀。法官一看,这家人都为了狗要自杀了,还真用情很深。那大兄弟你多掏点钱……
其实狗在法律上被评价为财产,一般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财产的价值来赔偿即可。这次的事件,其实是要的自行车太多了,且策略不对。
因为说到底,法无外乎人情。
目前在针对宠物死亡的赔偿案件中,法官通常会考虑主人多年养狗,投入了较多的感情。所以一般不会严格按照,目前狗的市场价值标准来赔偿。而是会在这种标准的金额上,把财产损失再裁量得高一点点。
但4万的精神损失费,法官即使想照顾都没那个权利。
毕竟诉讼请求中,有“精神损害赔偿”几个字,法官无论如何也只能驳回了。
三、沈阳一村庄3只狗咬死多只羊,羊主人:家人把羊当宠物,没法具体估价,你怎么看?
沈阳一村庄3只狗咬死多只羊,羊主人:家人把羊当宠物,没法具体估价,这下热闹了,爱羊人士也学会了爱狗人士的那套话术。爱狗人士多年的横行霸道,终于反噬自己。
5月22日,沈阳市和平区上河村,村民徐女士早晨起来发现自家后院一片狼藉,原本饲养的十一只羊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11只大羊已被咬死6只,剩下5只皆身负重伤,命不久矣;还有两只刚出生的小羊羔藏在比较隐蔽的窝里,目前安全。徐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家里的羊已经饲养了五六年,养羊并不是出于经济目的,而是自己家人都很喜欢羊,平时都是把它们当成宠物,因此没有办法具体估价。
这位爱羊人士徐女士的说法,就是典型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其狗之道还治其狗之身。
爱狗人士有一套胡搅蛮缠的话语体系,已经被别人学会了,天下苦狗久矣,大家也用同样的方式来反击狗奴。
徐女士还说:“出了这件事我十分郁闷,也很害怕,晚上也不敢安心睡觉,希望能尽早跟狗主人联系协商。”
这套说法也很有爱狗人士的那套精髓的味道,强调自己内心受到了创伤。
今天咬羊,明天咬人,狗咬羊这种小动物,说明狗有暴力基因。爱狗人士饲养狗这种凶残的动物,说明爱狗人士也有暴力基因。
其实冤冤相报何时了,爱狗人士固然能说会道,善于霸占道德高地,把养狗扰民的行为用各种高大上的词语进行美化。但别人也会有相应的手段拼死还击,这样双方都会损失惨重。
爱狗人士,收手吧。
现在呼吁禁狗令的声音越来越大,大家都希望禁止养犬,少一些由养狗带来的你死我活的斗争。
四、快4个月的沙皮每次吃饭都特别着急,看主人吃东西甚至会蹦着用嘴抢怎么训练?
沙皮汪就是这样的、好像从来不会饱,我家的也是。我在什么地方看的,好像对沙皮狗要严格控制饮食,三餐定时定量,吃完就收碗。平时人吃东西的时候也尽量少给。
其实根本管不住,沙皮贪吃是天性,没办法…我妈已经好久没有消停的吃饭和零食了ヘ( ̄ω ̄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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